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,谁丑谁尴尬
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,谁丑谁尴尬 (第2/2页)是的!
部落这边活动名,也叫【短篇之王】!
咋地?
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?
咱部落也用了!
部落这一官宣,火药味瞬间弥漫开!
“好家伙!”
“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?”
“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。”
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?”
“老话怎么说来着,撞衫不可怕,谁丑谁尴尬。”
“真刺激!”
“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。”
“难道楚狂之外,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?”
“等几天就有结果了。”
“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。”
“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,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。”
……
工作室内。
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。
下部作品写什么?
莫泊桑?
欧亨利?
契诃夫?
马克吐温?
或者新星一?
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,选择恐惧症一样,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。
他的电脑屏幕上。
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,分别是——
羊脂球!
套中人!
百万英镑!
喂——出来!
我的叔叔于勒!
警察与赞美诗!
最后一片叶子!
全部都是地球上极负盛名的短篇,甚至堪称一些短篇巨匠的代表作。
比如《羊脂球》之于莫泊桑。
比如《套中人》之于契诃夫。
比如《最后一片叶子》之于欧亨利等等。
其中《百万英镑》这一篇,因为蓝星没有英镑,所以林渊到时会改个名字。
总共七篇!
林渊为这波行动起了个帅气的名字:
七剑下天山!
不是很多人说楚狂的短篇数量太少吗,林渊觉得很有道理,自己的短篇数量确实少了点。
这次就当是补丁了。
估计七篇应该有足够说服力了,再多的话林渊担心玩的太大了,搞得好像这玩意儿就像大白菜一样。
明明是花了好多钱订制的。
毕竟越是优秀的短篇越不容易写,而这七篇短篇也足以弥补楚狂所谓作品太少的短板了,毕竟他这些作品的质量都是有前世文豪们作保障的。
林渊手速很快。
有几篇已经完成,并交由金木发送给了博客那边。
这也是博客有勇气跟部落对刚,甚至敢打出【短篇之王】这种噱头的原因。
喝口茶,林渊活动五指,休息了一番。
“活动时间已经确定在中旬了。”
旁边的金木趁着林渊休息,说出了此次活动的规则:
“和两边以前的那些短篇活动一样,博客会先把这些作品匿名发表出去,让网友们观看内容之后根据质量投票,而作品在活动中的最终排名则纯粹由网友们决定,这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作家们凭借自身影响力来拉票。”
林渊点头。
他参加过短篇活动,知道这个玩法。
网友们在此类活动中的乐趣之一,就是根据活动中那些的质量以及文风来猜测每部作品所对应的作家。
只是……
博客这边,林渊准备了七篇发布,在刚开始完全匿名的情况下,网友们会怎么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