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9章 不变应万变,无为治有为
第279章 不变应万变,无为治有为 (第2/2页)哼!我即是我,谁也别想控制我!
咦?那个声音怎么停下来了?
恢复正常的我也赶紧拿着手电站了起来,才猛然想起那个东西——或者说那个声音,怎么好像突然就消失了呢?
蔫了?萎了?退了?
这是好事还是坏事?
得!不管了,我还是做好我的事情先,省得万一耽误了时间,那装逼货乾无痕真走了的话,那我找谁带我回去?我没出意外被那什么“神秘的磁场”撂倒,却被自己的同伴放弃,那就悲催了。
大概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吧!我到底走了多远我竟然毫无感觉,反而走着走着,顺着里面弯弯曲曲,竟然觉得深处里面的通道开始开朗起来,大了许多,也平整了许多,而且我留意了一下一处泥土的地面,竟然发现了什么东西走动的痕迹!
???
我靠!是足印?人类的足印?
我蹲下身体,用手电照着地上的足印细细打量——很大,比我的还大,还大上许多!
我的乖乖!这是野人?还是巨人?
福建有传说过野人或巨人的信息吗?好像没有吧!神农架倒是经常出现发现野人的新闻,可神农架离这里不知几千里路,他们怎么过得来?至于巨人——这世上有巨人吗?那是西方神话里的传说罢了!
咦?这足迹怎么两只是并排的?好奇怪!
更奇怪的是,我往前面几十公分、100公分、甚至200公分开外查看,居然都没有发现第二对足迹——呃!这东西飞走了吗?难道这是雷震子降临?又或是西方神话的天使来华旅游,蜗居深山,体念山洞原始人的古老生活?
好吧!不扯淡!可是我的手电往旁边的一个空阔处一照——我的娘啊!吓死个人了!那些都是什么?这里是屠宰场吗?
只见这里空阔得像个篮球场,可他么的怎么满满的都是各种白骨森森的骨头?
牛角、牛骨、猪骨、羊骨…..呵呵,随着手电的照射,发现全是这些东西——莫非这就是林总所说的那些村民提供的三生祭品?可怎么都集中到这里来了?而且都只剩下了一副副完整的骨架?
这个还能用磁场来解释吗?
难道那些科学家没有机会进入到这里?
也对!他们通常都是进入没多一会就被全部弄晕,然后丢出去,哪有机会深入到这个地方?
可是是谁搞出来的这些?难道是刚才那双奇怪的巨足主人弄出来的?而他就是这个大金洞的主人?
哪么他在哪里?刚才的那个“咚咚咚…..”就是他发出的声音吗?按道理我已经被他发现了,莫非他躲在某处准备拍我板砖?
想到这里我警惕用手电迅速朝四周扫射,却终于除了地面上白森森的骨头,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发现。
可我就近一照,就要提步前进的时候,却发现地面——吗啊!吓得我倒吸了一口凉气,赶紧后退了好几米,才捂着“噗通、噗通”乱跳的小心肝,长舒了一口气!
么的,刚才离我站立不足一米的地方,居然是十几具人体骨头,有趴着的,有躺着的,有卷缩着等形状的,虽然形状各异,但却都保持得很完整,没有骨断、骨裂的现象,更好像从来没有受过什么外力干预过——死时如何,此时如何,只是少却了那些衣物和头发等等,刚才太近我居然没有照看到,真晕!我果然是个灯下黑!
这里是巨足主人的战利品的展览厅?
不对啊!据林总说,进入这里人根据类型的不同受到的待遇也绝不相同。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,那么里面的这个家伙不但能弄晕这些人,还能读取他们的记忆?否则从何判断那些人的善恶身份等?
可是这样的神通是什么级别的妖孽?
言小白自然是有这个实力的,要不他如何能给死老鬼龙卅八安装记忆?如何能“撮合”地下河的那对阴魂厉鬼夫妇?不过言小白的种种迹象表明,他不是凡间的普通角色,而是那种绝对超级牛逼的角色。可惜现在记忆不全,而且实力也大失,如今更是在闭关苦修,否则我看谁不顺眼就一言不合放小白,谁敢挡我?谁能挡我?
可惜了……
但是这大金洞里面的这巨足主人也能做到这些?我怎么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啊!?总觉得他没有这个实力才对!
这是为什么呢?
难道就是因为刚才他的试图声控于我没有成功,我就认为他不具备这个实力?
或许吧!但是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这个原因,不过我却强烈地觉得他没那么厉害——这是来自于我的第六感所得!
得!算了!理会这个干嘛?还是小心前进,寻找目标,然后赶紧离开才是真!要不这荒山野岭的古怪洞里过夜什么的,想想都觉得发毛。
死掉的这些三牲人畜并不会复活,也没有留下任何鬼魂在飘荡,所以我用力地摇一摇头,挥掉这些心中的疑惑,重新收拾好心情,继续寻找那个巨足主人的下一个脚步。
对!就是脚步!我还想看看他的下一个脚步在哪里,三米?五米?还是多少米?
还别说,外面的山洞有高有低,但是到了这里面的山洞却是又高又大,地面虽然还是不平整,但却有模有样多了。
不过也就这样,谈不上什么漂亮的景致,也不是那些美轮美奂的喀斯特地形,可以有什么倒悬的石笋等。综上所述,这里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山洞,绝对没有“勾漏风光”的俊秀奇险等等,还好我不是来旅游,而是找金子——或许就是这种平淡无奇的地方才容易出彩呢?
山洞黑乎乎的,像是永无白日的黑夜。
而我自觉得能半步“夜能视物”的双眼,在这里却和瞎子无异,值得借助强力手电来照亮我的前程。
还别说,乾无痕这假货虽然爱扮酷以及耍点无聊的心眼,但是给我准备的这个强力手电却的确是给力,不但光线够足、射程够远,而且耗电量还低——我进来许久,才消耗2%的电量!
赞一个!给那酷酷的假货!
咦?看见了,又看见了……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