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四章 轻慢的耐克
第一百八十四章 轻慢的耐克 (第1/2页)“玉姐,你觉得我签哪家好?”盖慈比问道。
李婉玉笑了笑:“耐克这个国际品牌遍布世界各地,而耐克所推出的签名篮球鞋,位位都是大牌巨星,联盟中有68%的球员都与耐克有合约,如果把旗下品牌JordanBrand计算在内,覆盖率更达至74%,而耐克在联盟里面的影响力也很大,这对于你以后在联盟的发展有利,如果想要获得更大的影响力,签约耐克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阿迪达斯也不错,虽然阿迪达斯在足球领域的影响力更大,但如果钱他他们也可以,因为他们旗下的明星不算多,有更多资源会集中在你的身上。
至于安德玛,在联盟里面就不用考虑什么影响力了,因为他们毕竟是个新品牌,创办至今也不过只有十几年的时间,当他们出手最为大方,从挣钱的角度上来说,签约他们也算不错。”
盖慈比点点头,的确不太好选择,签约耐克的话,那么他将来在联盟里面的荣誉评选什么的,耐克的确是可以提供一些帮助的,阿迪达斯在联盟中签约的球星不多,如果自己表现出色,他们很可能把资源的大部分都用在自己的身上,安德玛虽然势弱,但却是可供开发的金矿,如果自己和安德玛建立更深的关系,将来安德玛腾飞的时候,自己能够得到的也更多,不过现在不着急决定,他要看看这几家品牌的诚意。
KevinPlank出生在马里兰肯辛顿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,在家中的五个兄弟中,他排行最小。他的父亲是一名房地产商,在KevinPlank18岁那年就去世了,母亲曾担是肯辛顿的市长,是她的培养让KevinPlank拥有良好的素质和社交能力。
小时候的KevinPlank就非常喜欢橄榄球,他还会帮邻居修剪草坪来换取零用钱,从小就展现出了体育和经营的才能。但在高中时代的他学习成绩算不上出色,还因为打架转过学,而无论到了哪里,橄榄球都是他无法割舍的热爱。
凯文-普朗克就读于马里兰大学的工商管理专业,在期间他开展过各种各样的营销企划。“丘比特的情人节”就是其中之一,他在情人节当天提供盒装玫瑰花派送业务,简单的理念也带来了可观的收入,这些钱也成为了创办安德玛的启动基金。当时和他共事的女朋友DesireeJae,也成为了他现在的妻子。
1995年,凯文-普朗克这一年23岁,出色的身体素质和拼搏的意识让他成为马里兰大学橄榄球队的队长,打球的时候,普朗克穿在里面的纯棉T恤,经常会被汗水浸透,这让他十分的不适,于是一个想法在他的脑海中萌生:一定有更好的选择。他希望创造一款更加透气的T恤。
安德玛的创立就是因为这个契机,之后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好运气,让这个品牌快速的成长,普朗克并不满足于此,他想要让这个品牌成为能够和耐克和阿迪达斯相匹敌的巨无霸!
所以他把眼光瞄向了NBA,今年的1月份,在普朗克的主持下,他们已经研发出了第一款篮球鞋,但是想要卖球鞋,没有球星的广告可不行,但是现在联盟有名的球星基本都被耐克抢在旗下,漏网之鱼也被阿迪达斯所收拢,其余的球员名气不足,签下来也没有太大的作用,这个时候,异军崛起的盖慈比进入了普朗克的眼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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