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点看书

字:
关灯 护眼
零点看书 > 苟在游戏开服前一百年 > 第二七七章 重回彩莲湖

第二七七章 重回彩莲湖

第二七七章 重回彩莲湖 (第1/2页)

庆国,彩莲湖。
  
  方长立于湖面上空,视线仿佛透过百尺湖水,看到了一条正在湖底沉睡的金色大鲤鱼。
  
  它原本金色的鳞片上长满了湿滑的绿色水藻,还有一层灰扑扑的外壳,失去了本来的颜色,好似一尊古老的雕塑般。
  
  它大约是已经许多年没有动弹过了,连湖底都陷出了一个深深的坑,半边身子沉了进去。
  
  在这条金色大鲤鱼旁还有一个闭目的人形雕塑,同样长满水草,鱼虾在他周围不断穿梭嬉戏,似是将他当成了死物。
  
  若不是方长与这傀儡阿大有着灵性联系,真不敢确定这尊大鲤鱼雕像就是曾经那个活泼天真的泡泡。
  
  瞧它身上的壳的厚度,他化凡的二十多年,泡泡极有可能也睡了二十多年。
  
  见此情形,方长不知想到什么,嘴角不由一勾,露出淡淡笑意。
  
  他这次正是来找泡泡的,而且是来带它一起离开锦绣界。
  
  曾经他认为修行路上,当薄情寡义,方能无牵无挂,才可勇猛精进,坐忘长生。
  
  这话当然没错。
  
  修行不是请客吃饭,是刀光剑影,是生死一线,若是优柔寡断,迟早死在路上。
  
  所以他丢掉了泡泡。
  
  因为他发现自己对泡泡有了感情,这种感情极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他的弱点。
  
  在傀儡阿大保存的储物袋中,其实什么也没有。
  
  一百年后,即便泡泡还未忘掉他,却也不可能找到他了。
  
  但此番化凡,方长虽未真正突破化神境界,却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本心如何。
  
  喜欢的就留住,厌恶的就毁灭。
  
  他的心从未停止跳动,只是应该更加纯粹。
  
  他喜欢烟火气的凡间,喜欢阖家欢乐,喜欢一个人的热闹。
  
  但这种喜欢绝不会是他的束缚。
  
 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他对泡泡有感情,如果以后有他的对手抓住了泡泡来威胁他。
  
  到时候他可能会犹豫,会妥协。
  
  这就是他之前所担心的事情。
  
 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事发生,他丢掉了泡泡。
  
  看起来无情,实际上却是因为有情。
  
  但现在,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,他可能只会毫不犹豫地将对手毁灭。
  
  至于泡泡的性命,在它被抓住的那一刻已经不重要了。
  
  他喜欢泡泡,可喜欢不是他的弱点。
  
  这是一种最本质的自私和无情,也才是最真实的他,脱离了一切社会道德思想的束缚,也可谓之为——道!
  
  道本无形,但由人感悟之后,就有了仙魔之分。
  
  大爱世人,正义无私,便是人们眼中的仙;残忍暴虐,阴险邪恶,便是人眼中的魔。
  
  可两者其实没什么本质的区别。
  
  化神也好,化凡也罢,所追求都是明悟自己的道。
  
  而顺应本心,无拘无束便是他方长的道。
  
  他在最后关头救下了小石头,并且消除了他们曾经的记忆,并且给了他们一份普通人的记忆。
  
  没什么重要的原因。
  
  只是因为如果他们当时死了,他觉得自己可能会有点难过,所以他们活了下来。
  
  至于背叛、对错,那已经不重要了。
  
  ……
  
  方长沉入湖底,周遭湖水被无形的力量排斥在外,留下一大片真空地带。
  
  避水诀,一种简单的灵术。
  
  不过由方长这个元婴大圆满的修士来施展的话,简简单单的避水诀就成了御水决。
  
  以他为中心,方圆数十米都成了一片无水地带。
  
  由上空看去,彩莲湖就好像一块大蛋糕,被人从中用勺子挖了一块去。
  
  湖底还未来得及游走的鱼虾都躺在湖底蹦跶,一时没反应过来,水呢?
  
  砰砰。
  
  伴随着清脆的两声敲打,灰色的外壳多了几道裂纹,紧接着水草剥落,露出里面金灿灿的鳞片。
  
  
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我的恐怖猛鬼楼 夏日赞歌 剑道第一棺 为了长生,我挖自家祖坟 修行,从变成反派开始 谁与争锋 最强末日系统 三国之无赖兵王 了不起的盖慈比 仙尊天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