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0章 这种悍匪,放出去也是危害社会
第390章 这种悍匪,放出去也是危害社会 (第1/2页)往后几日。
天河监狱内一片风平浪静。
典狱长和李信被抓到司法部门审问。
也没啥大问题。
一切解释清楚后。
第二天便放出来。
出来后的典狱长,自然不会甘心。
在楚生身上吃了这么大干瘪。
哪怕上头说。
楚生的减刑手续合法合规。
他也必须要恶心恶心楚生。
不会让他短时间就离开天河监狱。
典狱长办公室内。
助理抱着一大堆文件走进来,道:
“典狱长,这一期的减刑名额比之前多一些,一共有五个。”
“除了楚生固定占了一个减刑名额外。”
“还有三个名额。”
“您看怎么安排?”
五个名额,除掉一个楚生明明还剩四个。
而助理却说三个。
因为在楚生来监狱之前。
有一个人,几乎每一期减刑都会有他。
这牵扯到一段较为复杂的案件。
典狱长道:
“名额先不急着确定。”
“只要名额不公布,这群犯人还能多老实几天。”
典狱长忽然对着助理问道:
“减刑相关法案条例中,是否有明确规定,减刑名额能减刑多少?”
助理有些诧异。
以往都是减刑名额由典狱长确定后。
下面来执行。
为了避嫌,很少过问过多。
助理想了想,道:
“倒是没有明确规定。”
“但按照这么多年执行下来的经验。”
“减刑,一般分为三种。”
“一:误判、重判,根据法律法规重新量刑。”
“二:狱内表现良好。”
“三:有重大立功表现。”
“然后再根据立功表现、刑期长短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,减刑多少。”
“一般只要被判定为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减刑就很多。”
典狱长微微皱眉,道:
“那如果一个人有重大立功表现,刑期又非常短,不会直接释放吧?”
助理摇摇头道:
“还要根据刑期长短而定,刑期短减的就少,不至于无罪释放。”
“那如果只有几个月刑期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呢?”典狱长问道。
助理想了想道:
“法律对于减刑这一块的定义比较模糊。”
“操作起来也比较灵活。”
“一般都是根据先前案例经验来确定。”
“几年前倒是有一起案例。”
“主犯被判两年,因为有重大立功表现。”
“最终一年就出狱。”
“所以一般减刑不会超过原有刑期的一半。”
典狱长心里琢磨着。
这样的话。
楚生五个月刑期。
很短。
立的功又很大。
最后减刑下来肯定是减满。
只有两个半月。
不行不行。
不能这么便宜这小子。
必须得让他多在监狱里待一待。
起码得三四个月吧?
“咳咳。”
“这些只是以往的案例,并非一定要这么操作吧?”典狱长问道。
助理当然知道,典狱长明里暗里问的其实都是有关楚生的事。
“是,是的。”
“但典狱长,就算立再大功,也不能直接释放啊!”
助理以为,典狱长是想给楚生多减一些。
典狱长点点头。
“这个我知道。”
直接释放?
我巴不得他一辈子待在里面呢!
这种悍匪,放出去就是危害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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