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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团伙作案!一块肉!

第二十四章 团伙作案!一块肉! (第2/2页)

为什么执着独特的脏器?
  
  “我不知道。”
  
  许生摇摇头,这玩意他真不知道。
  
  “不过......”
  
  稍加思索,许生便抬起头,看着李胜的眼睛。
  
  “李队你应该知道,在不包含情绪在内,有目标,有预谋,并且凶手年龄成熟的案子中......”
  
  “凶手所得,和凶手所犯下的罪责往往都是对等的!”
  
  举个例子。
  
 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饭,难道会花上百万东国币去吃?
  
  不会,最多也就十块二十块。
  
  同理。
  
  那些抢了小钱的同时也杀了人的,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。
  
  像是四五十岁的那种凶手,在有预谋,有规划的杀人时,他们所获得的至少也要与风险对等!
  
  比如抢劫银行,抢成功了就是百万乃至是千万富豪,抢失败了吃花生米。
  
  没听说过,有哪个心智成熟的人,抢十块钱的时候会杀人。
  
  当然,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绪在内。
  
  像是因为一碗五块的面而杀人,又或是抢劫过程中产生争斗,一怒之下杀人,这种便不包含在其中。
  
  所以,凶手为了一堆脏器而杀人,必然也是有与杀人后要承担的后果所对等的理由!
  
  “换句话说,这起案子中,凶手想要脏器,有一个支持他们杀人的理由!”
  
  “李队,你觉得会是什么理由?”
  
  许生将话题抛向李胜。
  
  理由?
  
  自己这去哪找去!?
  
  “不知道。”
  
  李胜摇摇头,“不过伱之前说过,欲望促使人犯罪,而欲望的产生,往往和环境相关。”
  
  “环境引出欲望,而欲望,决定对方的目标,而目标又能改变环境。”
  
  “也就是说,对于凶手来说,脏器很有可能是改变自身处境的决定因素!”
  
  没钱的时候,欲望是有钱,而钱,便是改变环境的因素。
  
  这是在人头狗一案,许生侦查时说的,李胜特意记下的。
  
  至于这起案子......
  
  什么环境才会让人萌发出,将脏器挖出,随即带走的欲望!?
  
  为何要带走脏器!?
  
  并且,理由还和代价对等!
  
  代价是什么?
  
  花生米而已。
  
  整合成一句话。
  
  “凶手身处的环境,所面临的事情,是宁愿要面临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险,也要将受害者的脏器剖出,随后带走!”
  
  许生沉声说道。
  
  不给李胜思索的时间,他突然又道:
  
  “并且,还必须是人的脏器!”
  
  脏器,只要是哺乳动物都会有。
  
  心脏,肺部,肾脏,想要搞到很简单。
  
  比如烧烤店,到处都是羊腰子,猪腰子。
  
  但对方偏偏的,放着廉价的动物内脏不去买,非得面临死亡风险,杀人剖出内脏!
  
  这为什么?
  
  好玩吗!?
  
  所以,这很明显,对方的‘欲望’,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标,非人体脏器不可!
  
  但脏器又能做什么?
  
  “李队,脏器离了身,还能做什么?”
  
  能做什么?
  
  说实话,李胜第一时间,联想到了烧烤摊。
  
  离了身就是一块肉!
  
  就像烧烤店,到处都是烤羊腰子的!
  
  “好像......什么都做不了。”
  
  李胜说着,突然沉默了,他想到一种可能。
  
  还是那句话。
  
  脏器离身,就不是脏器了,而是......
  
  一块肉。
  
  一块肉......能有几种吃法?
  
  吃这块肉,是为了果腹,还是.......
  
  为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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