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天道不仁?
第二十四章 天道不仁? (第1/2页)人和妖之间,能够和谐共存吗?
这个问题如果是让各种仙侠设定中的蜀山派弟子来回答,那铁定是不能,不仅不能,甚至他还会大吼一声“邪魔外道!”,然后一剑砍了出题人。
应该说,在几乎所有与妖怪相关的神话、传说、小说设定中,妖怪都是天生的坏种,什么吃人肉喝人血穿人皮,什么吸阳气吸元精骗感情,反正就好像这玩意儿存在的意义就是和人类对线搞破坏一样。
一说妖族,就是血海深仇。
二说妖族,就是种族大战。
三说妖族,就是有你没我。
可实际上如果你仔细想想,就会发现一个问题:
怎么虎豹豺狼、羊兔鱼鸟,甚至花草树木等等,这些截然不同的物种,居然都能算进妖族呢?
这个族别,究竟是按什么标准划分的?
或者说,为什么除了人类以外,其它所有生物都是“妖”?为什么“妖”就得和人类为敌?
怎么高速路上除了我以外,大家都在逆行啊?(疑惑)
在排除掉是因为某个机械降神强行插手,强行让所有种族放下捕食者与被捕食者间的矛盾,集体与人族对线的可能性之后,那就只能有一个答案了:
有没有一种可能,我是说可能……大家这样空前地统一战线针对人族,不是因为大家吃多了撑的慌,而是因为人族真的问题很大,所以犯众怒了呢?
当然,这毕竟只是一种可能,也不绝对……
毕竟万能免责公式:
敌人越是反对我,越是说明我做对了,因为打到他痛处了!
朋友越是反对我,越是说明我做对了,因为这个朋友是虚假的朋友!
塔塔开!塔塔开!一直摸塔塔开!反对我的都是敌人,一定是他们的错,都是他们不理解我,绝对不是我的问题!
因为妖族天生为恶,所以抢妖族幼崽当坐骑可以毫无心理负担,所以杀妖炼丹是天经地义,所以妖族看守的天材地宝是我们人族修士的机缘所得。
什么?居然敢反抗?用尖牙利爪和毒液伤人?
真是天生邪恶!不乖乖献上宝物后再用生命给我刷经验,你居然还敢还手?!
懂不懂什么叫天命主角啊,你们不过是群NPC而已,居然还敢逆天而行……
绝大部分的妖人矛盾,其实都是这么来的,没有无缘无故的恨,特别是在世界上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恨我的情况下,那大概我真的不无辜。
仔细想想仙侠文中通用的设定,修士捕获妖兽幼崽,其实可以理解为拐卖儿童,往往还是灭它满门后强抢的。
修士下副本斩妖夺宝,其实可以理解为入室盗窃杀人。
修士组团抢夺妖兽看守的天材地宝,其实可以理解为黑帮打家劫舍……
这么一想,在妖族拥有人类的意识之后,不针对人族才叫奇怪。
赵思一点儿也不怀疑,如果洪荒人族真的以天地主角的身份登临统治地位,以上事情是绝对会发生的!
毕竟在你是天道认可的主角身份下,别的物种就成了npc,真有主角会把npc当人看吗?
就算真有,那也只是个人行为,整个主角种族将会以一个大型统治阶级的身份来存在,只有背叛阶级的个人,没有背叛阶级的阶级。
而阶级,就是压迫与剥削的代名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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