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章 《国民契约论》
第47章 《国民契约论》 (第2/2页)而帝国的国民们,也应承担他们应尽的义务,如纳税服役守法等,也拥有财产权、自由权、生存权、发展权等基本权利,且不得故意伤害他人的合法权利,不得做契约界限之外的事情。
归根结底!
这篇《国民契约论》的核心意义,就是“明确责任和义务,定好边界与准则”,于国家如此,对每位国民也是如此,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,兼顾了双方利益,谁都不得逾越。
当然,如果有谁对《国民契约论》中一些条款,不是非常满意,可以提出修改建议,也可增加一些约束条款,直至拿出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最终契约。
此外《炎龙日报》设置在各个茶楼门口的投票箱,会继续开展投票活动,只要‘最终版《国民契约》方案’的赞成率,达到了95%以上(若反对必须给出合理的理由),便会宣布得到通过,就会推行开来。
这篇《国民契约论》一经发布。
支持变革的群体,自然是眼睛一亮,立刻支持,因为这是让改革得以推行下去的制度保障,也能打消很多反对者的抵触与顾虑,毕竟责任义务都明确了下来,界限也非常的清晰,即便有些官府的执法人员,做出了越界之举,也会受到惩罚与打击!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,完全按照《契约》办事,允许各方监督举报。
对反对派们而言,他们看完了这篇《国民契约论》,则是下意识的排斥和反对,国家层面的力量往往更强,个人如何反抗?官府那些残暴嚣张的胥吏差役,会接受泥腿子们的监督么?一旦他们越了界,谁又敢去惩罚他们?
这个所谓的《国民契约》,根本就不现实!
不过就这些质疑之声。
‘日出东方’又马上写了篇《真理越辩越明》,做出回应道:
“变法改革的过程中,如何执行,可以搞小范围试点,允许试错,但这些可放到后面再做讨论。当前的问题是,真理已然摆在了我们面前,是接受真理,制定出符合所有人利益的《国民契约》?还是继续混沌不清,不愿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,只想单方面享受权利,这对帝国百姓是否公平?对帝国是否公平?
又如帝国的农税为三十税一,然帝国大部分的自耕农,承担的都是十税一乃至十税三的重税,很多难以承担的百姓,宁愿逃亡深山。现如今《国民契约》严格规定,帝国农税额定二十税一,免除一切杂税,承诺永不加税,试问农人们是否愿意接受?还是保持此前的混沌,农税多少,全凭地方官一时心情的好坏,善恶与否?”
即若不明确边界,则无边无界,帝国百姓的生产生活,将没有稳定性确定性可言,随时会被他人剥夺。
且就算《国民契约》,不一定有很强的约束力,得不到严格的遵守,但公道自在人心!这份契约只是摆放在那里,快饿死的饥民们造反都有理三分,这就是送给他们的法理依据。
朝廷也不应低估民心公理所蕴含的力量。
点头。
这篇文章的内容,让听众读者们连连点头,都觉得极有道理。
一些底层百姓的观点,就非常具有代表性:
“俺觉得,有这个《国民契约》,总比没有要好得多。”
“农税额定二十税一,免除一切杂税,永不加税,这个俺非常支持,就算实现不了,但听起来舒服。”
“只要这份契约里,没直接说抢咱的钱,咱就不反对。”
“只是一份书面的共识约定而已,不等于变法真会实施,我想不出反对的理由。”
“没错,变法俺不一定支持,但《国民契约》道出了我等的一些心声,所以我愿意支持。”
“……”
茶楼或戏楼中。
这些讨论的声音,进入到反对派几名主力辩手的耳中后,他们脸色都不由一变,大感不妙,内心掀起巨大波澜。
夜澜风雨喃喃的道:“凝聚共识,这才是凝聚共识?”
兰陵书生一拍脑门:“不好!我等还是中计了,《大国战略》里说过,一旦辩出真理,凝聚出共识,便等于解决了绝大部分的分歧,后面一切都会变的好办了!”
落花流水露出苦笑:“国士李奇真正的战略落脚点,原来是在这里,他不怕争论的不够激烈,只怕无人问津。”
剑指苍穹一脸的灰败:“没用了,现在再怎么辩论都没用,共识是不可能被推翻的,即便继续发文挑刺,也只是给《国民契约》查漏补缺,反倒会降低变法难度。”
关山月拍手叫绝:“这才是变法改革的第一步,也是最难踏出的一步,不管后面的执行会遇到什么问题,这场变革,至少有了三成成功之把握……哎,李奇之才,我不如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