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章 情绵无绝期
第一百三十章 情绵无绝期 (第1/2页)几个月前,唐逍曾托人带回了十分之一大还魂丹、养荣七品丹等几种丹药,孔燕苇为方余服下之后,后者的灵魂力量就有了很大的恢复;被抓上火鸾峰之后,虽然吃了不少苦,但由于“大无咒祭坛”的作用,她反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,所以这么快就醒来了。
而她的修为,则令人惊讶地飙升到了丹境后期,甚至比孔燕苇还要强。
她毕竟曾得到过方柔三分之一灵魂力量的,那些灵魂力量都被用秘法炼制过,魔灵子、道玄上人、圣涯岛大长老,都曾在其中下过大力,让它们的功效得到了千百倍的放大。当然,代价是很大的,不过那是由方柔来付出,却与方余没什么关系。
虽然后来那些灵魂力量又还给了方柔,但它们对方余肉身与灵魂的改造,却是不可能消失掉的,这就让方余的天赋得到了极大的提升,早已超越了孔燕苇。
孔燕苇同样提升到了丹境后期,只是略逊方柔一筹而已。
只是两女都不大习惯暴涨的力量,就连走路似乎都不顺畅。
方余虽然急于让唐逍去求方柔,但她知道,不把她们安排好,他是不会走的。
当初,在凤翔郡,其实来“邀请”她们的并不是城主府,那长史与方行猛都是五鸾宗的人,凤翔郡本就是五鸾宗的地盘,在城主府安插两三个人,简直不要太容易。
那长史是告诉她们,唐逍已经进入城主府作客,还搬出了无智上人和彭趣,甚至连方柔的娘亲宣庆宫长公主他们都知道,又说得头头是道,不由得方柔不相信。
可是一进入城主府,她们只喝了一杯茶,不一会儿就晕了过去。
只是方余的灵魂力量毕竟要比方柔强,她还没有彻底昏迷的时候,隐约听见了两句话。她把它们一直记在心底,不管面对任何人,都从来没有说出来。
“快,把小姐送回太室山去。这个女的就送往五鸾宗,正好用来当作掩护!”
“绝妙之才啊,这次我们立大功了……”
唐逍目瞪口呆。
他一直以为,方柔一定是被五鸾宗或者皇室抓去了,可是不管在京城还是在鸣鸾山脉,他一直没有感知到她的半点气息,就算有,那也是由于她的魂珠。
谁能想到,方柔竟是被送到太室山去了,他却一直在世俗间寻找,哪还能找得到?
“这个女的”自然就是方余,所以她听见的“小姐”,除了方柔不会有别人!
想来,当初凤翔郡的连副城主护送的,只是一个幌子而已,怪不得清玄上人在马车里没有找到方柔呢;而他所得到的魂珠,自然是太室家族用来掩人耳目的。
可是,方柔怎么又成了太室山的“小姐”,还是什么“绝妙之才”?
唐逍忍不住呻吟了一声,真是一个谜团没解开,第二个、第三个谜团又来了!
他决定把这些谜团先丢开,正好太室家族当初曾向他发出过邀请,下月初四,据说有个“小宴会”,他原本不打算去的,现在看来却是不得不去了。
唐逍让雷少渊、孔燕苇和方余护送两个小孩去丹郡,找明珠。
两个女孩,姐姐叫做“孔茹”,妹妹叫“孔鲜”。六岁的姐姐已经明白些事了,据说左兰是把她们藏在一个很隐蔽的村庄里,打算让她们一辈子当乡下人的,却被孔非良带人找了回来。而瓠大师之所以选择她们,是因为孔非良是方漓的夫君,他们有着灵魂上的联系;而方柔是方漓的亲姐妹,凭借着孔非良与方柔的关系,就能通过孔茹和孔鲜找到唐逍。
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对两个小女孩造成什么影响,这不在瓠大师的考虑范围内。
孔非良也没有为她们说半句好话,还亲自骗来了左兰,若不是方漓暗中相助,左兰哪有机会逃下山去,遇到雷少渊——那样,唐逍也就被大无咒命中了。
谁也不知道方漓到哪儿去了,从祭坛设好以后,就没有人再见到她;孔非良则被层层保护了起来,只是他们没算到左兰会为人所救,又甘愿为了唐逍,献出了自己的魂珠与精血珠!
唐逍只觉得后背有些发凉,他发现自己总是低估那些家伙的残忍与无耻,就比如这件事,若是其中某一个环节凑不上,他也许已经是死人了,哪还能救出四个女孩来!
他不由得再次警告自己,天下之大无奇不有,他还远远没到能横行无忌的那一天!
来到探龙山下,众人便分开了。
方余很想跟着唐逍一起去太室山,但她知道真要去了,多半会成为他的拖累,所以只是紧紧地攥着他的大手,泪眼婆娑,不住叮嘱他一定要多加小心,一定要平安归来!
唐逍答应她,待她养好了伤,修为又能更进一步,他就带着她,一起去救回方柔。
又叮嘱了雷少渊、孔燕苇和两个小孩,再给了他们一个储物戒指,里面有许多丹药、晶石等修炼资源,都是从被他所杀的一千余五鸾宗弟子身上得来的,他虽然只顾拼杀,但也曾收集到一些储物戒指,虽然大多数看不上眼的都丢掉了,但剩下的还是为数不少。
这些资源,他都交给雷少渊,让他去主持“唐记武馆”,培养那些小孩子。
明珠毕竟不是人类,孔燕苇只知道修炼,方余要抓紧时间恢复,她们都不适合管理武馆。而雷少渊曾是惊云寨的大当家,他知道怎么把一个势力发展壮大。
交代完毕之后,唐逍便独自朝着太室山方向而去。
炎汉大陆有江河五渎,“江”指的是长江,“河”则指黄河,而“五渎”则是帝国境内五条较大的河流:淮、汉、珠、黑、赤。长江与黄河之间被称作“中原”,五鸾宗在中原的中部,太室山则位于中原的东北部,离黄河只有数百里路程。
唐逍又买了一匹马,说起来,他已经买了好几匹马了,甚至七阶妖马都曾骑过,还骑过“母老虎”明珠。但当他的坐骑,说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好事,总是没过多久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,而与他“分道扬镳”了,有的甚至惨死在妖兽口中,说起来真是对不起它们。
所以他在骑着这匹马,来到嵩城的时候,就马上把它卖给了一家马行。
嵩城是一座山城,西边是邙山,南边是嵩山,北边是王屋山,东边就是太室山。
唐逍站在嵩城的东城门上,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山峰,有些入神。
来到嵩城以后,他先把这一路来采集到的药材、妖兽材料卖给了皇家商行。这是皇室的产业,就算不会让他太赚钱,至少他不会太吃亏,他和皇室的关系,可能全天下都知道了。
当然也没什么太珍贵的材料,所以饮风戒里的灵石并不算太多。
今天是初三,约定的“小宴会”将于明天举行。但今天太晚了,唐逍也不想连夜赶路。这是太室家族的地盘,一切都要小心再小心。
他不敢小瞧任何一个山后家族,却也不想巴结他们。想来他们已经知道他来了,但既然没有主动联系他,想来对他并不是太在意,他也就没必要兴冲冲跑过去热脸贴上冷屁股。
就在东城内找了家客栈住下来,又独自登上客栈对面的“禹欣酒楼”,找个靠窗的位置,要了几碟小菜,一壶嵩城特产的“杜康”,自斟自饮,消解一下长途跋涉的疲劳。
当然,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得到些信息,酒楼一向都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。
果然,没让他失望,大厅里真还有人说起太室家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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